随州日报记者 杨鹏程 郝令子 近日,该市“人社保+工会”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助力农民工黄先生的调解顺利进行。...
随州报记者 杨鹏程 郝灵芝
近日,该市“人社保+工会”劳动争议调解研究成功帮助农民工黄先生通过调解获得劳动补偿。
今年4月,黄某正在公司车间操作破碎机。当他弯腰检查设备时,他的手被胶带缠住,受了重伤。事故发生后,公司只支付了黄先生的医疗费,并没有就工伤赔偿问题给出明确答复。黄先生已经快60岁了,工资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。由于受教育程度有限,他们不了解维权的方法和程序。 10月,黄某接到周围人士警告后,前往市“人社保+工会劳动”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寻求支持和咨询,并提交调解请求,获得公司赔偿11万元。
调解员接到请求后,立即确认了双方当事人的资质信息,并调查、收集、整理了黄某与公司实际雇佣关系的证据,如工资支付记录、劳动证明、工作服、出勤记录等,以及与工伤事故认定相关的材料,如医院诊断书、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等。
10月20日下午,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。根据仲裁员提供的事实和证据,公司承认黄某是工伤,但仅支付了5万元赔偿金。两党之间存在重要分歧。
调解员并没有急于求成,而是按照法律规定一步步进行调解。我们联系了公司并明确指出,公司不与黄某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,应向黄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。如果双方无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,黄先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相关权益。加上工伤赔偿,公司将面临诉讼成本的增加。针对公司“控制成本”的要求以及公司为黄先生购买商业保险的事实,仲裁员提出了“支付义务与合作义务相结合”的合规方案。也就是说,仲裁协议可以明确规定:黄先生必须配合公司办理商业保险理赔相关手续,并在黄先生履行配合义务后,公司将按照协议进行赔偿。同时届时,调解员将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法定会计准则,逐案确认黄先生可以主张的法定赔偿金额是否在9万元至10万元之间,并考察工人的期望。从而缩小了价格差距,方便了谈判进程。
最终,双方达成协议,签订了9万元的补偿合同,并当场完成了转移支付。双方握手言和。 “没有打官司,还通过调解获得了赔偿。工会的‘母院’真是了不起。”收到补偿后,黄先生表达了感谢。